昆山房子抵押贷款怎么贷 01.抵押权人同意销售抵押房产,抵押登记虽未注销,抵押权已消灭。 裁判要旨:抵押权人同意继续销售抵押房产,应视为放弃抵押权,其只能对买受人支付的购房款行使价金代位权,而不能再追及于物上抵押权,即使抵押权登记尚未注销,抵押权仍消灭。至于抵押人未将售房所得款项用于偿还借款,系抵押权(出借人)与抵押人(借款人)的债权债务关系,当事人应当另行主张。
02.房产抵押登记范围记载不清,在后买受人可对抗“抵押权人”。 裁判要旨:本案中,不动产登记簿上记载的抵押财产是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芙蓉花园的2220.01㎡商铺,但芙蓉花园第58-1号商铺是否包括其中,由于登记簿上对此没有记载,视为抵押登记不具体、特定、明确,对丁维生而言,就不能产生其购买的商铺在其购买之前已经被抵押给了聚鼎公司的效果,丁维生就案涉商铺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
03.银行以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为由,主张开发商在抵押登记后出售商品房的行为无效,最高法不予支持。 裁判要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该规定属于管理性强制性法律规定,并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交行陕西分行主张李梓瑜与瑞麟公司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其理由不能成立。
04.银行抵押房产在前,开发商出售抵押房产在后,买受人可排除抵押权的优先受偿。 裁判要旨:房屋买受人与房屋卖售人在签订买卖合同时,标的房屋虽然有抵押,但是买受人符合“非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办理过户登记”这一要件,买受人享有排除强制执行案涉房屋的权利。 《2015年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39规定:“取得了房屋预售许可或者销售许可的房地产开发商以在建工程抵押取得银行贷款后,又同买受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买受人依约支付了全部或大部分购房款,房地产开发商不能偿还银行贷款,抵押权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行使抵押权的请求,不予支持;对于买受人向人民法院请求确认其购买房屋的权利优先于银行抵押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